3月25日上午,按照新乡市委的安排和部署,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李绍君副院长主持,中院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新乡市委指导检查组组长、市建委党委原建国书记,副组长、市总工会马景军副主席,指导组成员、市疾病控制中心办公室刘瑛副主任,市财政局培中心干部罗乃胜出席了会议。
会上,王如意副院长首先宣布了中院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随后,王伯勋院长作了题为《坚持三个至上,服务科学发展,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动员讲话。他指出,2009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司法改革,紧紧围绕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整体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更好地服务河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王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实现2009年总体目标要求,要着力在以下七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上下功夫。二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下功夫。三是要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扎实开展“调解年”活动,在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四是要努力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方式方法,在落实人本理念上下功夫。五是要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在促进法院自身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六是要坚决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生命线”工程,在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七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在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上下功夫。
指导检查组组长原建国书记在讲话中阐述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对全市法院开展此项活动的学习内容、方法、步骤等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提出了殷切希望。
李绍君副院长最后要求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拿出具体措施,抓好落实,真正把这项活动做认真、做细致、做扎实,使全市法院法官队伍再有新面貌、新气象,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树立全市法院良好的整体形象,促进各项工作全面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