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青年强奸小学生涉案逃窜,同村小女友“挺身而出"亡命天涯助逃八年。6月25日,河南封丘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最后,法院强奸罪判处男友有期徒刑七年,以窝藏罪判处其女友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姚永,男,30岁,(案发时22岁)小学文化,长垣县常村镇农民。因涉嫌强奸犯罪2011年10月25日被封丘县公安局逮捕。被告人王敏,女,29岁,(案发时21岁),初中毕业,长垣县常村镇农民。因涉嫌窝藏犯罪2011年10月25日被封丘县公安局逮捕。经审理法院查明:2003年9月2日中午,被告人姚永在赵岗镇老庄村喝酒,酒后步行至赵岗镇老庄村学校门口,碰见学生罗某某并将其骗至学校附近的棉花地内,对罗某某实施强奸。被告人王敏得知姚永涉案外逃后,主动联系姚永,并与其一起共同生活,在逃跑过程中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助姚永住宿、上网躲避公安机关检查,致使姚永外逃长达八年之久。
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永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王敏在明知姚永犯罪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