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法院建立“两评查”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2-06-25 10:13:43


  

    为促进全院干警进一步提升岗位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满意度,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扎实搞好全员岗位大培训,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进一步有效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根据省、市两级法院关于“两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也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为结合政法民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关于评选“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无瑕疵”活动,评选优秀示范庭审、优秀裁判文书等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两评查”工作,满足社会各界对司法实践的新要求新期待。

    首先,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每位干警都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是争创一流审判质效,提升法院整体司法能力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在审管办组织下及时推进活动部署,把“两评查”活动有机融入审判工作实践,在全院形成积极审慎的大评查氛围。

    其次,明确评查内容,规范详细标准。庭审评查包括庭前准备、庭审思路、庭审程序、庭审礼仪、驾驭能力、庭审效果等方面;裁判文书评查围绕文书格式、诉辩主张与讼争焦点、证据采信与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裁判主文等方面进行。具体评查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以及省高院评查实施细则制定实施。

    第三,评查方法全面量化公正。按照开放、提高、常态的原则,庭审评查采取各审判庭自查与互查、上级法院抽查等方式进行。裁判文书评依所得分数平均值作为评判裁判文书优劣的依据。裁判文书评查将试行关口前移,在文书送达宣判前开展评查,严防有差错、瑕疵裁判文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第四,强化评查措施,注重评查质量。对列入评查范围的已结案件按照案件实体、案件程序、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要求全面进行详细评查,并写出专门评查报告,评查报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讲究情面,不回避问题,客观反映评查中存在的质量和问题,落实改正问题的相关措施,提出提高案件质量的相关建议。同时将评查结果作为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与部门的评先评优、干警个人的晋职晋级相挂钩,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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