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隆重召开2008年度表彰大会

  发布时间:2009-03-26 07:47:13



表彰大会隆重召开


获奖人员上台领奖


王院长与县(市)区法院院长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平安建设责任书

    3月25日上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召开了2008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王伯勋院长等9位中院党组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李绍君副院长主持,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参加了会议。

    政治部高国爱主任首先宣读了省高院《关于表彰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中院有关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及《市中院关于表彰法院优秀协作员的决定》,王如意副院长宣读了市中院《关于表彰纪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表彰优秀廉政监督员的决定》。

    宣读表彰通报后,大会组织了隆重的颁奖仪式。在鼓舞人心的奏乐声和全体人员热烈的掌声中,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代表上台领取了奖牌和证书。

    最后,王伯勋院长代表中院与12个县(市)区法院院长依次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平安建设责任书。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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