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邻家儿童 被判三年徒刑

  发布时间:2012-05-31 08:56:42


    常言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真有这么一对夫妇,为达收养之目的,竟对自己的邻居下手,把女儿的同学,左邻右舍的一双儿女拐骗出走。5月29日,河南封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分别判处丈夫有期徒刑三年,妻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韩西,男,38岁。被告人黄梅,女,36岁,二人系夫妻关系,均系封丘县农民。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29日中午,被告人韩西、黄梅密谋后以收养为目的,在封丘县荆隆宫乡荆西村将其女儿韩某的同学王某(13岁)、董某(11岁)骗出,将两人带至开封市通许县历庄乡其老家家中藏起。当被害人的家人找到韩西询问两人下落时,韩西加谎称不知,并故意将两人衣服扔到封丘县荆隆宫乡黄河大堤上造成死亡和失踪的假象。2011年10月19日,被告人黄梅主动到封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西、黄梅以收养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黄梅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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