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六项措施落实全省法院第三次涉诉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2-05-08 09:07:07


    全省法院第三次涉诉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新乡县法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并采取六项措施落实会议精神做好涉法涉信访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良豪要求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力争完成“一个中心、五个确保”政治任务, 确保做到案件逐一化解、当事人停诉息访、案件处理社会效果好。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推行的“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不断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力促法官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避免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    

    二是超前防范摸底排查。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应对的原则,组织人员对全院涉法涉诉案件进行摸底排查,跟踪调处,力争把问题处理在初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化解矛盾结案息访。坚持突出重点,因案施策,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要求教育疏导到位;对触犯法律的处置到位;对疑难案件要结案到位,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监管,确保实效。该院将强化责任机制和督查机制,对每个庭室、每个案件、每个环节实行目标管理,跟踪监管,对因工作不力而产生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案件的庭室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健全信访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院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包案处理制度、判后释疑制度、信访案件排查制度、信访案件首问责任制度、案件信访责任终身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全方位抓好涉诉信访案件预防工作。

    六是加强稳控工作。对于非正常上访的人员,该院注重与信访人所在乡镇政府保持联系,着力加强稳控工作。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对于非法上访人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收集证据固定其相关非访违法证据,必要时依法给予严厉打击,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不发生进京非访,从源头上减少非正常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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