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抢劫 一审被判六年

  发布时间:2012-05-03 09:33:48


    利令智昏,竟然身着警服冒充公安参与抢劫赌场谋利。5月3日封丘县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龚飞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现年25岁的龚亚飞,系河南省西华县人。

    李南通过王民在郑州召集到陈海、龚卫、王涛、唐柱(上述六人均已判刑)及龚飞等人准备去抓赌。2010年3月14日凌晨3时许,李南、顿民(另案处理)、王民、王涛、陈海、龚卫、唐柱及龚飞等人经预谋分工后来到了封丘县一个赌场。李南在场外指挥,龚飞负责看门望风,王民、陈海、龚卫、王涛、唐柱等人身穿警服,携带警棍、手铐等警用装备进入了封丘县城关乡王某家三楼赌博现场冒充省公安厅工作人员并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在赌博现场抢走现金89000余元及手机10余部,后又用手铐将组织赌博的李宇拷走,带至长垣县与封丘县交界处的大堤上踹了几脚放走。所得赃款、赃物由李南分发给每个人。经鉴定,诺基亚7100S型,三星B5702C型等8部手机,价值53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龚飞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抓赌,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龚飞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龚飞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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