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法院拥军工作向来做得很好,在涉军案件的处理上也给予我们很大的支持。”3月7日,涉军案件座谈会上,新乡市某驻军首长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军案件的处理给予肯定。
按照省高院《关于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行动,开辟了涉军案件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经成功受理2起涉军维权案件。
据了解,新乡市两级法院专门成立了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涉军案件工作指导小组,并在民一庭下设立涉军案件办公室、“涉军维权”合议庭。另外,《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章程》已经制定并印发,明确了维军的工作宗旨、组织机构、工作范围、案件规则及联络协调等工作。
在新乡中院立案服务大厅里,建立有涉军专用立案窗口,悬挂涉军案件指示牌,在显眼的位置还向社会公示了涉军案件范围,构筑涉军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
据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介绍,新乡中院与驻新某集团军、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军分区、武装部等单位建立了对口联系制度,并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以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