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发火的老张笑了

—一条建议执行到20多万伤残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1-12-21 10:19:03


    “谢谢小吴,要不是你想办法,我侄子连看病的钱都没了……”12月15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将23万多元执行款交到老张手里时,总爱冲干警们发火的他开心地笑了,并拉着干警吴大伟的手真诚表示感谢。

    2002年9月,20岁的小伙王家保在白鸽化纤公司打工仅一个月,就在一次爆炸事故中被烧伤致残。2003年9月白鸽公司被注销,其将占用的土地转让给云妹公司,王家保与云妹公司重新建立了雇佣关系,后云妹公司也停产。因赔偿问题一直协商不成,2009年6月,王家保起诉到法院。2009年11月,法院判决云妹公司赔偿损失共计25万余元,原白鸽公司出资人王某、段某等5人在其各自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家保因全身烧伤容貌毁损,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仍需不断住院接受后续治疗,巨额的医药费像一座大山,压一家人喘不过气。老张作为妻侄王家保的代理人挨个找被告,可他们要么不见要么不赔。无奈,老张代侄子申请法院执行。

2010年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了3万元款项后,其中四名被执行人就找不到了,云妹公司已不存在,干警们找到段某,他也不说不赔就是一个劲哭穷,干警们也未查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经济困难,王家保的治疗断断续续,心急如焚的老张把一肚子火气撒到执行干警身上,每次到法院都要吵闹一番,并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对执行不满。

    为尽快突破执行僵局,该院执行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案件的执行对策,执行干警吴大伟提出的一条建议使该案走出了困境—做被执行人段某的工作让其先全部履行。自2011年7月开始,执行干警变“四处撒网”为“集中火力”,吴大伟几乎天天登门找段某,讲申请人承受的毁容及生活不能自理的巨大痛苦,聊人之常情,讲法律规定,告知其全部履行义务后可以通过诉讼向其他被执行人追偿,段某由最初的诉苦变为同情。第二天,经过一夜深思熟虑的段某将22万余元的赔偿款全部交到法院。

    至此,通过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努力和灵活的执行手段,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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