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六到位”抓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12-19 08:55:18


    为了更好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调解效率,新乡县法院积极拓宽调解思路,在总结历年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六项措施”狠抓调解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转变以往就案办案的陈旧观念,在全院贯穿“调解优先”审判理念,提高全院干警的调解意识,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解决案件纠纷。

    二是程序规范到位。在调解工作中,更进一步的明确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本着自愿合法原则不动摇。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在调解中传递法的公平正义。

    三是调解目标到位。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在立案阶段开创新思路,成立专门的析案小组,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逐一分类,理清思路,抓住矛盾焦点,根据案件特点找准调解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调解手段,做到对症下药,争取快速的做好调解工作。

    四是调解方法到位。在总结以往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创新,在行为举止上,要求谦和大度、彬彬有礼;在调解节奏上,要求缓急有度、巧抓时机;在调解心态上,要求公平公正、冷静耐心、一心为民。运用举止、节奏、心态“三结合”调解法,了解当事人心理,用自己的行为去影响当事人,用自己的专业素质去说服当事人,使调解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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