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职工齐上中院送感谢

  发布时间:2011-12-13 11:17:03



    临近年终岁尾,新乡红阳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夏赟、杨艳等13名工人因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单位赔偿了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和加班工资,并补交社会保险费。12月13日上午,这13名职工来到法院,用燃放鞭炮和送锦旗的方式向法官表示感谢。图为职工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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