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12月4日上午,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带领分管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审判人员到盛鑫、绿都等建筑工地,详细了解农民工的生活和生产情况,向农民工宣讲法院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和决心,并对有可能存在拖欠工资的用工单位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在调研过程中,王伯勋院长指出,对了解到有拖欠工资苗头的建筑单位,我们要主动询问项目负责人拖欠工资原因,在做好后续跟踪回访的同时启动联动机制,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立案处理的通过“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绿色道”及时立案处理,快审、快执,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足额到位。
今年以来,新乡中院已经连续三次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并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加大救助力度,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二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案件,专门到工地、工厂现场开庭,方便农民工当事人诉讼。三是加大调解力度,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做到案结事了。四是穷尽执行手段,对拖欠工资、劳务报酬事实清楚的,依法先予执行。
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五是制定涉及农民工群体性纠纷解决方案。农民工维权案件,大多涉及人员众多、对抗性强,因此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可行性方案,形成科学的法律服务体系,妥善解决涉及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纠纷。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已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5件,涉案金额90余万元,并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