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八年 闹离婚两次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1-12-02 15:52:36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这对夫妻结婚都八年了,生育一双儿女,原本该是个幸福美满的小家庭,现在却已面临着解体。近日获悉,延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

    原告韩梅与被告高涛两人经媒人介绍相识,2002年农历11月8日举行结婚典礼仪式,2003年12月1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感情一般,经常因家务琐事发生争执。韩梅于2005年、2008年先后生下一男一女,原本想着有了孩子以后两人的感情会好点,然而夫妻双方的关系并未得到改善,心灰意冷的韩梅于2010年7月向延津县法院起诉要求与高涛离婚,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当事人双方只是因为家庭琐事的争吵而闹离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并未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之后,夫妻双方持续“冷战”并过着分居的生活,这进一步加剧了夫妻关系的恶化。2011年7月,韩梅第二次到延津县法院起诉要求与高涛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已经法院判决一次不准离婚,现原告再次起诉,庭审中被告答辩同意离婚,双方夫妻关系难以维持,准予原告韩梅与被告高涛离婚。原被告均同意婚生男孩高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自理。婚生女孩高某,现随原告一起生活,若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且婚生男孩由被告抚养,故婚生女孩应随原告一起生活,原告要求抚养费自理,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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