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开展走访企业活动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11-30 15:31:34


    为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1年11月2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乃祺带领新乡中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办公室的成员和民一庭的有关人员到原阳县法院调研,并到企业以及建筑工地走访,深入基层车间,走访农民工,了解当前农民工权益保护、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发展,以及法院如何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等问题。

在走访企业时,何院长重点了解农民工工资收入、劳动时间等权益保障方面的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安全隐患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虚心听取他们对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深入交流座谈,受访企业和农民工对法院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工作非常满意,特别是对目前法院系统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表示称赞,认为这项活动的开展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纠纷,又促进了企业发展。同时企业负责人还反映了一些农民工管理、资金短缺等影响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对此,何院长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调解力度,创新纠纷解决形式。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等权益保障方面的案件,做到急事急办,快立快办,建立绿色通道。同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努力化纠纷于诉讼之外,缓和企业与农民工群众的关系,帮助企业保持良好的市场声誉。

    二是合理科学地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为企业提供稳定的运营环境。

    三是制定涉及农民工群体性纠纷解决方案,应对各类群体性纠纷。针对涉及农民权益方面的案件,大部分是人员多、对抗性强、涉及面广,因此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可行性方案,形成科学的法律服务体系,妥善解决涉及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纠纷。

    四是建立有效机制,确保为企业提供积极有效地法律服务。要积极与人事劳动保障、人力资源输出等部门联系,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管理、畅通企业借贷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积极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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