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法院在收看过全省法院于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1月10日开展的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话会议后以六项措施促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生活困难、停留时间短、讨薪过程已经很长的现状大胆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对追索劳务费的农民工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二是针对农民工文化素质、诉讼能力相对偏低的实际情况,认真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明确具体告知农民工,做好判前释法,指导农民工正确诉讼,依法举证。
三灵活运用诉讼调解手段,加大调解力度,因势利导,在做好诉讼调解工作的同时,尽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可以根据农民工的申请,依法适用督促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进一步加大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幅度。
六是认真处理好受害人为农民工的医疗损害、交通事故及其他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工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农民工在城镇有经常居住地,且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的,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