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人民法院报》第五版整版刊登了新乡中院王伯勋院长八年如一日的群众接访工作。对此,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做出批示:新乡中院,特别是主要领导一直坚持院长接访日制度。上访当事人能直接当面向院长反映诉求,有助于缓和当事人的情绪,也有利于院长、副院长直接掌握案情。新乡中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中院学习借鉴。
从2004年起,新乡中法院推出“院长天天接访日”制度。迄今为止,这项活动坚持了整整8年,大量信访事件得到有效化解,为使该项制度顺利运行,该院采取了五项措施,并出台《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暂行办法》。
一是确定时间。每周一上午为院长接待日,周二到周五由分管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的副院长按事先预约方案接待来访人员。具体接访时间和顺序,提前在诉讼服务大厅张榜公布。
二是方便群众。新乡两级法院统一改造升级了信访接待场所,将信访立案大厅统统更名为“诉讼服务大厅”,将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及处理程序制成版面上墙,在大厅前的公告栏里公布《院长轮流接访日程表》,详细记载了每位院领导的分工、联系方式及接访日程。完善安检、监控等设施,为来访群众提供专门的便民服务台、饮水机、报纸、轮椅、伞架等服务设施,使信访接待场所达到了“标志明显、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文明有序”的要求。设立了单独的“院领导接访室”,实行“柜台式”接待服务,与群众平等见面、谈话,不居高临下,增强了亲切感,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获得了群众的信任。
三是提高效率。为了使当事人的诉求能及时得到解决,提高院长接待日的办事效率和公信力,新乡中院采取承办人当面解答的方式接待当事人,即对当事人的诉求,由承办人到场作出解释,根据当事人的诉说和承办人的解释,院长作出判断,并作进一步解答。有些案件涉及多个业务庭的,相关庭室法官共同到场,一一答复信访群众。需要落实到位的,当场安排法官及时办理和报结。对于案件质量可能有问题的,指导当事人上诉或走院长发现程序纠正;对于当事人对法律理解有误的,耐心作解释、说服工作,并要求承办人努力增强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认真做好判前明理和判后释法工作;对于承办人有明显枉法裁判的,交院纪检组立案查办。
四是确保落实。实行院长包案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按照领导干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案件处置一包到底,限期结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并按照谁接访、谁督办的原则,按信访时限要求,跟踪抓落实,加大督办力度。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访事项落实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弋振立对新乡法院的院长接待日制度给予高度评价,他说:“设立院长接待窗口改变了群众找法官难的问题,法院每天有院领导值班,天天都是院长接待日,避免了来访群众因案件得不到解决而多次奔波之苦,此做法值得推广。” 据统计,8年来仅王伯勋就接访来访群众3500人次,大量信访事件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