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法院推出“十项承诺” 保障和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

  发布时间:2011-11-16 15:24:55


    为建立高效、优质、规范、一流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全县经济、特别是产业集聚区更好更快发展,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措施,确保执法成效,长垣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推出保障和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十项承诺。

    一、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找准企业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最期盼的是什么、最渴求的是什么,进一步改进服务措施,使其更加符合实际和要求。在企业设立联系点,帮助企业提升防范风险能力,减轻债权债务压力。

    二、为涉诉企业提供便捷迅速的诉讼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涉企案件,强化平等保护意识,依法维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涉企案件慎重审理,建立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的调解机制,确保案件审判和社会效果“双赢”。

    四、积极构建风险预警机制。对相关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弃企避债等情况,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五、采取合理保全措施。对于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但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慎重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

    六、建立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和集中诉讼制度。对于众多债权人向同一债务企业集中提起的系列诉讼案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群体性案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报告,并做到集中协调,妥善处理。

    七、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消除风险隐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八、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维护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九、建立健全保增长、促发展的司法工作机制。深入分析研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制定相关司法应对措施,确保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地开展。

    十、教育引导法官增强把握全局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依据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加强各项工作;努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预防并杜绝“三乱”,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长垣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当好建设者、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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