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它充分肯定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法院服务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我认为,在新的形势下,每个法官都要自觉地肩负起践行“三个至上”的光荣使命,坚持把审判岗位作为服务民众的平台,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善待每一位当事人。
一、更新司法理念,适应新形势,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建设
“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全国政法工作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新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的很长一段时期,最重要和紧迫的一项任务,就是要自觉转变各种与时代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解决好人民法院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司法难题。首先,我们要更新司法理念,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感情认知到位。通过教育学习,树立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其次,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思想。当前,政法系统正在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法院工作要团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创建活动”等,科学部署法院工作谋推进、见成效。一是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惩处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二是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确保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得到司法裁判认可,大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社会矛盾,通过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结合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以改革理念推进法院工作创新。首先要在审判活动中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检验审判作风建设成效的根本和最高标准。我们既要严肃执法,又要热情服务,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其次要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三要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同时,切实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大力弘扬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风尚。继续加强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方便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继续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保障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司法实践上改进审判作风
就法院工作而言,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在审判工作中为当事人服务。但不能把为人民服务仅仅理解成为胜诉一方当事人服务,而不为败诉一方当事人服务,这样必然影响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法律服务,应是一种平等的、态度热情的服务,最终目的是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都得以保护、权益都得以实现。坚持“三个至上”总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法院审判作风建设的核心就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关怀当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厚的感情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审判工作中感受到法院审判作风的加强和改进,感受到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对人民利益的最大保护。一是改进工作作风。近几来,院党组 “视群众为亲人”活动,把群众的满意度看作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通过换位思考,摆正位置,促使每一位法官自觉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内不愧心、群众满意,做到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甘当人民群众的坚强靠山。二是强化人民意识,在工作中大力倡导法官深入乡村、社区办案,特别是一些涉老案件,积极组织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群众旁听庭审,直接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当地群众,展示法官风采,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官就在自己身边,法官是可亲可敬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三是树立亲民形象,以民为本,做到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做到公正办案与文明司法相统一,做到依法审判与公序良俗相统一,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创新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改变单纯坐堂问案、闭门办案、机械断案的衙门作风。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争取迅速、彻底地解决纠纷、案结事了、让群众满意。四是把树立司法为民观念作为统一广大法官执法思想的具体措施,作为强化法官现代司法理念、培养法官树立崇高职业操守的重要内容,作为进一步完善法官管理体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着力更新法官知识、推进法官职业化的重要依据。在落实司法为民过程中要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建设
人民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这不仅体现在公正司法方面,还体现在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人民法官本身更要带头遵纪守法。一个法官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知法犯法,会对社会正义造成极大地损害和亵渎,会严重影响人民法官公正廉洁的形象。近年来,法院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法官为贪图一己私利而枉法裁判;有的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接受吃请、收受贿赂,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是道德水平不高、生活情趣低下造成的。
造就一支善于调解,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队伍。目前,我们必须牢牢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要向马锡五同志那样,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提高把握社情民意、乡土人情的能力,善于和群众打成一片,具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想方设法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让人民群众满意。
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首先必须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人民法官要坚决贯彻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五个严禁”,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观念,养成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培养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以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社会上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其次人民法官要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一切以国家的审判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再次要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加强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回避制度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毫不手软的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人民法院没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
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司法理念。法官应当清廉,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正不阿。法官是社会正义的代名词,一旦法官的权威受到质疑,就将无社会正义而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塑造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提高法官的公信力和满意度是建立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实现社会正义的必经之路。一是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廉洁为官,公正办事,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只有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干警中才有威信、有说服力,才能带领队伍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二是对干警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定法官的政治信念,牢记为民服务这个宗旨,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这个根本问题,与人民群众结下浓厚的感情;三是建章立制,狠抓廉洁自律、纪律作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通过督促检查,坚持违法必究、有章可查、查处必严的指导思想,努力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确保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