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转让技术行骗 被识破真相入狱

  发布时间:2011-11-03 09:44:31


    自称化工工程师,具有乳化油技术转让能力,以转让柴油乳化剂技术和购买原材料为收取他人钱财,被人识破真相锒铛入狱。11月2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18日,在被害人路某家中,被告人朱某自称长期从事化工工作,具有工程师职称,学习过乳化油生产技术,具有乳化油技术转让能力,以向路某转让柴油乳化剂技术和购买原材料为由,骗取路某现金56000元,之后杳无音信。被害人路某发觉上当受骗,及时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骗取他人钱财后逃匿,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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