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至29日,河南省法官协会摄影社成立暨案例工作座谈会在新乡召开。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省法院副巡视员、审委会委员陈书金,《人民法院报》驻河南记者站站长、省法院网络办主任陈海发出席会议,来自省法院、周口中院、濮阳中院、焦作中院、商丘中院、漯河中院、安阳中院、郑州中院、平顶山湛河区法院、开封中院、洛阳中院、鹤壁中院、三门峡中院、商丘中院、济源中院、郑铁中院和新乡中院的摄影社代表和案例工作负责人、案例编辑参加会议。新乡中院副院长尚志东,新乡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东方陪同出席会议,尚志东副院长致欢迎辞。会议由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静主持。
在河南省法官协会摄影社成立大会上,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摄影社社长王韶华,省法院副巡视员、审委会委员、摄影社副社长陈书金,《人民法院报》驻河南记者站站长、省法院网络办主任、摄影社副社长陈海发对摄影社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在随后召开的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座谈会上,省法院副巡视员、审委会委员陈书金宣读了《全省法院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的表彰通报》,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静通报了全省法院3—7月份案例指导工作开展情况,新乡、济源、开封、安阳、洛阳、濮阳、商丘、三门峡、鹤壁和郑铁中院的研究室主任分别就“指导性案例编写中常见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当前开展指导性案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如何把握指导性案例与其他案例的关系及其定位”、“如何发挥指导性案例对审判的指导作用”、“对指导性案例工作绩效考核的建议”等议题进行了发言和讨论,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会议最后,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要充分认识案例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指导意义;二要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工作、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规范等三个方面的重要职能;三要注重解决案例指导工作在认识、编写人员培训、完善案例载体、拓展案例效果、建立完善案例工作考核和奖励长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会议还组织参会的摄影社代表进行了采风活动。与会领导和全体参会人员对新乡中院为此次会议的顺利圆满召开所做出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