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民事审判的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卫辉法院民事庭根据长期民事诉讼调解经验的积累,总结出“五心”即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调解法,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中,实现调解多,上诉少,效果好,公信度高,案结事了的良好势头。在此基础上,针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而导致诉讼难问题,我院又设立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及时解决突发问题,化解矛盾,维护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在调解过程中把握调解规律,使诉讼调解工作更规范、更合理、更有效。把婚姻纠纷案件,收养、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纠纷案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以及因这些纠纷引发轻微伤害的刑事自诉案件列为重点调解案件。这些案件中,当事人争议不大、事实比较清楚,就为“争口气”的现象较多,而且当事人相互间比较熟悉,一旦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势必使“冤家”越结越深。
针对这类案件,卫辉法院注重加强调解工作,为当事人营造良好的纠纷解决环境,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弥补当事人间的关系裂痕,以促使纠纷得以解决。另外在调解工作中把“依法调解”和“当事人自愿”两个原则贯穿于审判调解工作的始终,坚持做到“四心”:评判是非有公心,排忧解难有诚心,说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矛盾有恒心。根据具体案件当事人的年龄、性别、职业不同,运用不同的方法,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案件得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