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难于上青天”,一句老百姓口中的流行语反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也道出了执行人员的无奈。“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中国法院的重要问题,其“难”就难在被执行人工作很难做通,如果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难度自然会减小许多。因此,穷尽一切手段,使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履行,才是根本问题关键。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通过长期的执行实践,摸索出一条“四字”方针,从“找”、“将”、“借”、“抓”四个方面着手,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找”。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这就要求执行人员多跑、多查、多问,及时与金融、税务等部门沟通,通过调查车辆部门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情况,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为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做铺垫。
二是“讲”。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讲法、讲理、讲情,充分拉近与被执行人的关系。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要礼貌待人,尽可能的消除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为执行工作打下基础。多做思想说服教育工作,每起执行案件都有其自身特点,应根据个案特点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使当事人改变观念,理解、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三是“借”。要学会借助外力,执行人员要对每一起案件倾注自己的感情,通过亲情感化,将情感融入办案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意愿,往往会通过托亲戚、朋友、熟人找执行员“说情”。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首先要抵得住诱惑,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利用“人情”关系,反过来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有时候往往能达到“柳暗花明”的效果。
四是“抓”。抓住时机,主动出击,执行工作如同用兵,要学会争分夺秒,一瞬间的迟疑有可能给被执行人以可乘之机,要抢在涉案财产被转移或所有权变化之前予以有效控制。执行工作的性质和特别,决定了执行人员不能拖拉延误,否则一定会贻误战机。执行法官要学会“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实时掌握最新动态,把握执行节奏,打赢执行“难”这一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