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在“反规避执行”活动中,不断探索执行艺术,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方法,建立了一系列执行工作制度,为清理执行积案,破解执行难题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重大疑难案件院长亲自办理。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表率。
二、执行工作例会制度,使院长督办制度化、经常化。
三、坚持审委会研究案件制度,使执行工作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四、全面推行执行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进行“阳光执行”,避免“暗箱操作”,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
五、畅通执行工作信访渠道,切实做好执行信访工作。
六、坚持审执兼顾,确保依法、公正、规范执行。
七、设立执行工作信息联络员,及时发现执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