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党组成员、纪检书记周东方到获嘉党建工作联系点

  发布时间:2011-10-17 09:14:29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新乡中院党组的工作安排,10月11日上午,新乡中院党组成员、纪检书记周东方到获嘉党建工作联系点获嘉县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在获嘉县法院,周东方书记组织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在听取获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的汇报后,周书记和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增强班子团结、抓好廉政建设和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强调,最后勉励大家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不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

    在中院人事处长梁朝明的陪同下,周书记还参观了获嘉法院的院容院貌。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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