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法院在平安创建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强化领导,分工负责,明确重点,跟踪监督,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指挥通畅、运作有序的组织网络,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定期研究谋划平安建设工作,检查督导到位。该院将平安建设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工作中,做到与日常工作同考核,同检查,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年终评比挂钩。同时,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强指导。
三是以争先创优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该院各部门围绕目标,立足本职,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积极开展争当“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等活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效果,共获得城县级以上个人奖励42项次,获得“集体一等功”等集体奖项28项次,使平安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