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召开专门会议对十件实事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发布时间:2011-09-19 09:27:10


    近日,新乡中院召开专门会议总结2011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进展落实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中层正职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绍君主持。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指出,全市法院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把落实十件实事办成惠民工程。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工作目标,切实把十件实事办好办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使广大群众真正能够从中受益,使法院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取信于民,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是要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把落实十件实事办出实效。对十件实事办理工作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不能变,对办理此项工作负总责,完不成任务的进行谈话,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则分工,具体抓好落实。依照年初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十件实事办理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要加强监督,狠抓落实,确保落实十件实事高质、高效完成。对十件实事落实情况定期听取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汇报,积极进行督促检查,对于重视不够、进度缓慢、敷衍应付或其他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的,及时督促批评,促使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并十件实事纳入部门绩效考评和个人绩效考评范围,加大考评力度,以考评促落实。

    四是加强宣传,接受监督,以十件实事办理为契机实现阳光司法。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开展为民服务承诺的重要意义和办理十件实事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让全社会关心、支持这项工作,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实现为民司法、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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