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输两万 非法拘禁又入监

  发布时间:2011-09-19 09:26:30


    四农民聚众赌博,输钱后心有不甘。挟他人非法拘禁,“受害人”终又害人。9月15日,封丘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杨海、程辉、张松、申家有期徒刑六至八个月。

    被告人杨海等四人,均为80后的延津县农民。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4日晚,被告人程辉、杨海和被害人吕方在延津县城赌博时被吕方赢走两万多元,被告人程辉、杨海想要回输的钱,于2月5日找来帮手张松、申家等人,密谋后,于当晚7时许开面包车在封丘县应举镇南范村南地,将受害人吕方、刘英截住后强行带至延津县皇家宾馆威胁、殴打,向吕方索要所输的赌资,将吕方携带的14000元现金要走后,至晚上10点多钟将吕方、刘英放走。经法医鉴定吕方肋骨损伤属轻伤。事后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海、程辉、张松、申家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松、申家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理;双方事后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取得受害人的谅解,酌定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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