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能”为何净办“熊事”

  发布时间:2011-09-13 08:37:19


    一位别名叫“小能”大名称“丁熊”的90后,却是一个四体不勤总想不劳而获的农家女。频频出手盗窃,屡屡伸手被捉。9月7日,河南封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这是小能半年内的第二次“进宫”。

    被告人丁熊(别名丁小能),女,1990年生人,小学毕业,,河南省滑县牛屯镇农民。因犯盗窃罪2011年4月6日被封丘县人民法院判处罚金2500元。因涉嫌盗窃2011年6月22日被封丘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1年6月28日再次被封丘县公安局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份,被告人丁熊在封丘县文化路一品鸡饭店工作期间,趁饭店无人之机盗窃饭店老板现金3000元用于挥霍。2011年4月初的一天下午,被告人丁熊去封丘县文化路晓巧专业理发店找朋友玩期间,趁理发店无人之机,将老板郭巧敏包内的500元现金盗走,后在郭巧敏准备报案的情况下,丁熊又主动将盗来的钱退还给被害人。2011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丁熊在封丘县振兴路喜美饭馆工作期间,将饭馆柜台里的500元现金盗走,用于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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