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过诈骗发一笔横财,正打着如意算盘的崔某不料财没到手,却进了班房。长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0年9月,被告人崔某通过自己和杜某的手机多次向河南宏远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孙某拨打电话、发送信息进行威胁、恐吓,以借钱为名索要现金300000元,孙某报案后,崔某于2010年9月1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未能得逞。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为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告人崔某犯罪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