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来,卫辉法院大力加强对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该院在做好八小时以内对干部监督的同时,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八小时以内考其“能”和“绩”,八小时以外察其“德”和“廉”。
卫辉法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措施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实施组织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把干部严格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
二是实行制度监督。实施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活动通报制度。
三是实施社区监督。加强与干部居住地社区的“热线”联系,了解掌握干部在社区的生活、社交情况,努力发挥社区组织的监督作用。
四是实施家庭监督。加强与“廉内助”的联系,共同加强对干部的约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