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霸占卖树款 躲避执行三年

原阳不孝子暴打亲生母

  发布时间:2011-09-06 17:17:48


    为了霸占父母的卖树款,竟然暴打自己的亲生母亲,母亲身心俱伤,不得不诉之公堂讨回公道,不孝子为逃避执行,突然玩“失踪”,一躲就是三年。近日,新乡市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费尽周折,找到了其下落,在法律的威慑下,该男子履行了判决义务。

    2001年3月,郭某、鲁某夫妇与长子郭某某分家,并订立了分家协议:郭某某分得东屋两间,头门房一间、门面房两间,并分得5000元债务,责任田里的树木归郭某夫妇所有。2007年3月初,郭某某未经父母同意将责任田里的树木卖掉,并拒绝将卖树款交付给父母,由此引起双方矛盾激化。郭某某一怒之下将其母亲鲁某打伤,鲁某为此花去医疗费360元。2008年郭某夫妇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判决郭某某将卖树款3000元支付给郭某夫妇,并赔偿医疗费360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郭某某躲避执行,长期在外,且无确切地址,致使该案的执行陷入困境。原阳法院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执行小组,研究执行措施,由于郭某夫妇及其亲属均无法提供郭某某于何处的线索,执行干警遂扩大查询范围,从郭某某的朋友、邻居等着手,不放过任何有关郭某某的信息。

    8月4日,一返乡打工者讲曾经在中牟县城见过郭某某卖气球,并提供了郭某某的住址。抓住这一信息,执行干警立即赶往中牟县城。在郭某某中牟县城的住处,未找到郭某某,且其爱人不配合工作,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以县城主要街道为目标进行撒网式的查找,最终找到了郭某某。郭某某刚开始故作镇定,比较顽固,不承认自己有错误,拒不履行判决。执行干警仍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以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为突破口,从殴打母亲到生养之恩,从养育之情到社会大义,并对其释明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

    通过执行干警近两个小时的工作,躲避执行三年的郭某某终于承认了错误,当即履行了判决,一起亲情之间的执行案就这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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