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取钱财,总想着不劳而获的邢甲,竟将目光瞄准了本家年仅5岁的小妹邢乙,预谋将其拐卖到外地赚钱,被自己的母亲发现后报案,犯罪未遂。今日,邢甲被封丘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刚满20岁的邢甲,曾在2010年用婚姻放鸽子的方式诈骗钱财,被荥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在拘役期间,认识了一起服刑的赵某(另案处理)。二人即预谋欲拐一女孩卖掉。2011年4月11日中午,被告人邢甲从焦作坐客车回到封丘,在陈固路口下车,后租了一辆摩的车,并谎称到村小学接自己的女儿。后邢甲从学校以给其本家妹妹邢乙(2006年2月生)买吃的为由,将邢乙骗出学校,准备坐摩的车走。其母亲杨某听村里人说其女儿在村学校后,便骑车赶到学校,发现邢甲抱着邢乙上了一辆摩的车,立即上前拦住三轮车,拐卖未遂。杨某报案后,邢甲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甲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但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被告人邢甲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释放后又重新犯罪,系累犯。故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