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打架断手指 婆婆宽容媳缓刑

  发布时间:2011-08-26 15:26:02


    常言道,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大伙都觉得婆婆在家很厉害,可是如今情况不同了,媳妇和婆婆也动起手来了。这不,长垣县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婆媳打架致使婆婆手指骨折的案件,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过一家人毕竟还是要进一家门的,婆媳最终还是达成了谅解。

    2010年5月19日18时,付某在家中因琐事和其婆婆徐某发生矛盾并引起打架,在打架过程中致徐某右手拇指末节指骨粉碎性骨折。经长垣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徐某损伤程度属于轻伤。2010年8月7日,付某与婆婆徐某达成调解协议,付某向徐某赔礼道歉,得到了徐某的谅解,徐某表示不再追究被告人付某的刑事责任。  

   本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徐某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付某与徐某达成调解协议,付某向徐某赔礼道歉,得到了徐某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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