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法院法警大队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将分散在各庭、室、局协助工作的法警全部集中,编队管理、统一调警。
这次编队管理设立大队长、政委、内勤各一人,机动大队一个和两个法警中队。配备了警用器械柜、资料档案文件柜、电脑等办公、办案设施,使法警大队在装备上初具规模。在用警、派警、值班、安全办案及工作区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并建立了台帐,要求所有法警严格执行《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十条禁令》,做到严肃警容警纪,严格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法警“五条禁令”和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不断增强法警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同时,为提高法警整体业务素质将每周五下午定为法警训练日,通过队列动作、擒拿拳、警棍盾牌操的日常训练提高干警体能素质和处理突发能力,为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