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消怨气 雨中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1-08-05 11:29:42



    近日来,新乡地区阴雨不断,经常会下起倾盆大雨,群众大都选择足不出户。但新乡中院民一庭审结的一起民事案件,却让当事人不顾阴雨天气,冒雨向他们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债务人张治国给朱运广出具一张借款证明条,载明了“今借到朱运广现金伍万伍仟元正,月息2分借用三个月”。该借条上借款人处有张治国、张治强、刘春霞的署名,担保人张秀英在借款条上署名,双方因为借款纠纷打起了官司。中院民一庭在二审庭审中,主审法官认真询问了本案债务形成的经过以及债权人向债务人、担保人主张权利的过程,并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充分细致的释法工作,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怨气,都表态无论二审法院作出何种裁判结果,均服从法院的判决。在中院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在8月1日上午,冒雨向中院民一庭送来了锦旗,以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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