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不学驾驶 偷车被判徒刑

  发布时间:2011-07-22 09:34:10


    刚成年的小年轻,父母掏钱让来驾校学驾驶,但他驾校里面不学技术,私配钥匙偷友摩托。盗窃成罪呀!7月21日,封丘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叫王小帅,男,1992年生人,初中文化,农民。2010年5月份,被告人王小帅与朋友李康同在封丘县某驾驶学驾驶时,曾借用过李康的摩托车,并配了一把摩托车钥匙,准备找机会将车盗走。7月上旬的一天上午,被告人王小帅将李康停放在驾校院内的银灰色雅马哈125踏板摩托车盗走,价值4980元。盗后被其家人发现,其父将摩托车交给公安机关。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小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白天无人之机,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且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放之社会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上述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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