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被告的工地打工时发生意外起诉了被告,但是被告常年不在家没有任何音讯。7月12日,获嘉县人民法院的主办法官进行电话调解,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4次支付给原告各种损失6万元。
该案原告何文东今年38岁,是河南省获嘉县太山乡的农民。2009年3月18日上午,何文东在包工头范春雨山西省长治市的工地上打工时,不慎从三楼房顶掉落了下来。范春雨立即打120急救电话对何文东进行救治,并在长治市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进行治疗。经过医生诊断,何文东腰椎体压缩性骨折伴截瘫,左胫骨粉碎性骨折,右胫骨腓骨粉碎性骨折。经过两次手术,何文东的身体逐渐康复了起来,范春雨也为何文东的两次手术承担了20余万元的各项支出。何文东回到了河南省获嘉县的老家,就后期的赔偿部分何文东和范春雨发生了分歧,何文东一纸诉状将包工头范春雨告上了法庭,要求范春雨赔偿各种损失9万余元。
范春雨听说何文东将自己告上了法庭,非常生气。本来他们两家还是亲戚关系,在治疗何文东的病时他从来不打折扣,都是请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没有想到何文东因为后期赔偿的一点分歧会将自己告到了法院。由于范春雨常年不回老家,电话号码也换了新的号码,该案的办案人根本联系不到他。经过多方打听,办案法官找到范春雨在山西的联系电话和他进行沟通,想让他回家来处理这件事,但是他都一口回绝了,只是说等法院的判决,根本不和何文东坐在一起进行调解。办案法官如果按照常规进行判决非常简单,考虑到案结事未了,办案法官并没有放弃他们之间的调解。考虑到范春雨不回老家而何文东的身体原因不能够去山西长治,法官们继续通过电话进行调解。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电话中的耐心调解,双方最后同意签订了这个雇员损害赔偿协议。范春雨一年内分4次支付何文东6万元,办案法官立即赴山西办理了有关手续,何文东和范春雨均对获嘉县法院法官热心办理的这个案件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