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民一庭开展集中巡回审判活动

  发布时间:2011-07-12 16:30:18


    辉县市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7月5日,该院民一庭到峪河镇集中巡回审理了辉县市农村信用社诉周在财等35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

    今年4月以来,该院民一庭陆续受理了辉县市农村信用社诉周在财等35件金融借款案件,涉诉标的119.06万元。通过庭前调查,该庭法官了解到,被告绝大多数是峪河镇村民,他们在辉县市农村信用社峪河分社办理了借款担保手续,因到期未偿还借款,辉县市农村信用社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还款责任。为方便涉诉企业和群众参与诉讼,同时为了集中审判力量,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该庭决定将这35件案件集中人员、集中时间进行审理。5月25日、6月3日法官集中向35件96名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在送达文书时就开始做调解工作,督促被告履行义务。经过调解,开庭前6件案件的被告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7月5日,该庭法官冒着酷暑,到峪河法庭对剩下的29件案件集中进行了审理。在开庭前,法官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工作,9件案件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中当庭履行的有2件。随后,法官不顾辛劳,对剩下的20件案件开庭审理,并在开庭结束后,再次对案件进行了调解,5件案件的被告口头表示将尽快偿还原告借款。同时,该庭法官利用巡回审判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就广大村民关心的金融借款保证、土地承包、相邻关系、婚姻赡养等问题,认真进行了讲解和答复,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法律方法,受到了在场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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