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学习贯彻省高院案件评查通报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1-07-12 16:17:52


    7月8日下午,辉县市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省高院案件评查通报会精神。

    该院院长王珏通报了上午在新乡中院召开的案件评查情况通报会内容,着重传达了省高院案件评查组第四组组长代表案件评查组通报的案件评查整体情况和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及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活动应当注意的问题,传达了省高院案件评查组就此次案件评查工作提出的三项工作要求。王珏院长同时传达了新乡中院王伯勋院长的讲话精神,尤其是王伯勋院长就案件评查工作提出的四点要求。

    王珏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提高对案件评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案件评查作为审判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看待。审管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案件评查工作,使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案件评查作为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推动审判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要把案件评查与省高院“五除”活动结合起来,与中院“四查四促”活动结合起来,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等廉政制度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年、质量管理年、制度创新年等活动结合起来,强化审判质量,提升队伍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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