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07-05 16:48:42


   “七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决定,对全国100个人民法院和全国法院100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辉县市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多年来,辉县市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完善制度、典型引路、丰富活动、严格考核等扎实措施,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建设的全面发展,曾荣获集体二等功3次、集体一等功1次,两度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荣获“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全省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光荣称号。该院院党组多次被当地党委评为“五好党组织”,多次被评为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多年来该院整体工作在新乡市法院系统排名首位。

   荣誉的取得是肯定也是鞭策,是压力也是动力。面对荣誉,必将激励和鼓舞辉县市法院全体党员干部和干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以推行“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促进进审判工作和法院的各项建设持续全面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建设豫北地区中等发达城市提供司法保障而更加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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