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召开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1-06-27 08:59:37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本月下旬,新乡中院召开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主管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少年审判庭庭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猛出席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

    市中院刑一庭庭长张涛在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张军副院长在关于贯彻刑法修正案(八)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市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两个证据规定”,准确把握“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以及加大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中院刑二庭庭长闫瑜传达了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刑事裁判文书的规范化等审判实务对参会的审判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市中院刑三庭庭长刘宇传达了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猛对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指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依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学习,励精图治,知难而进,认真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李猛副院长要求,在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要做好刑事大要案和敏感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确保司法裁判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三是要做好打黑除恶审判工作,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对案件性质作出认定,实现打稳、打准、打狠;四是要严格证据裁判原则,牢固树立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的概念,切实把每一件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五是要正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犯罪依法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的一些轻微人员可以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六是要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全市法院进一步统一思想,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执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七是进一步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切实维护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八是努力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九是进一步提高刑事裁判文书质量,保证每一份裁判文书都做到叙事清楚,说理充分,引法准确,格式规范,不出任何错误或疏漏。

李猛副院长最后强调,当前,党和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期望也很大,刑事审判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全市两级法院都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认真贯彻,狠抓落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力争把我市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我市的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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