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午,新乡中院民二庭的法官冒着春雨到辉县市吴村镇开庭审理上诉人刘来贵诉被上诉人韩明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此,拉开了该院二审案件巡回审判的的序幕。
新乡中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大力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到百姓中间去,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办案,通过群众的力量,来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建立和谐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看得见感受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真正把这一活动变成方便群众、宣传法制、转变作风、展现风采、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新乡法院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此中院专门出台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马锡五审判方式”办案活动的实施方案》规定了适用巡回审判的案件范围、目标、要求等。该院将以加强“马锡五审判方式”办案活动为契机,争创办理案件无发还、无改判、无上访、无矛盾激化的“四无”法官、法庭、法院。 该案中午开的十分顺利,当事人对法官冒雨到他们驻地开庭十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