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干警积极担任“文明出行志愿者”

共同参与城市交通管理

  发布时间:2011-06-16 08:41:40





    6月15日,在院党组的号召下,新乡中院广大干警冒着酷暑走上路口,配带着印制有“文明出行志愿者”统一标识的绶带和交通指示旗,积极协助交警参与城市交通管理,争创文明交通示范岗。据了解,新乡中院主要负责“化工岗”的交通执勤工作,广大干警在烈日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充分展示了新乡中院全国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图为中院干警现场执勤的镜头。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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