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母亲上法庭 只因儿子不养老

  发布时间:2011-06-14 18:17:55


    乌鸦尚有反哺义,羊羔跪乳知恩怨。怎奈61岁的王二却因宅基纠纷拒绝赡养老母亲,逼得90岁的老太太将其告上了法庭。封丘法院审理后,依法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判决被告王二自判决生效次月起每隔一月将原告接到自己家中赡养照顾。

    原告诉称:我夫去世早,现有二男三女。以前一直是由长子王大和次子王二每人一月轮流养活。2010年阴历9月20日,次子王二因家务事把我赶出大门,衣服、被子扔到了大街上。现住在长子王大家。现我已90岁,生活不能自理。请求法院判令次子王二尽到赡养义务,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王二辩称:原告所说不是事实,长子王大把属于次子王二的宅基地证盗走,想占有为他的宅基地。2010年9月21日,我叫我母亲再次找王大要属于我应得宅基证。此宅基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因老人随次子居住,所以宅基证名没有更换。此宅基证我母亲向王大要过多次,可王大一直不给。经村委会调解王大不参加。我母亲说:我向他要他不给我。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母子关系。被告王二系原告两个儿子中的次子。12年前开始原告就由长子王大及次子王二在各自家中轮流赡养生活。自2010年9月被告王二与王大宅基纠纷问题未再将原告接到其家赡养照顾。

    法院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原告,年事已高需要赡养照顾,原告要求被告尽赡养义务应予支持。被告王二以与其兄有宅基纠纷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当,被告王二应当继续履行赡养义务。故依法做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