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召开督促债务人还债大会

  发布时间:2009-03-11 09:12:44



   为促使我市攻坚阶段清积工作的顺利开展,3月10日下午,新乡中院召开了债务人还债大会,以敦促债务人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市政法委纪工委书记冯文,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京甫,市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执行局副局长朱德民主持会议。市中院未结的29起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到会。新乡电视台作了现场报道。

   会上,执行局副局长汤建首先介绍了本次会议的目的和我市当前清积形势及市中院将采取的执行措施;之后邓长城副局长宣读了中院关于对所有未结案件被执行人进行媒体曝光及采取联动措施的公告。

   刘京甫副院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案件被执行人要认识到当前清积工作的严峻形势,且不可再存侥幸心理,要增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二是市中院这次清理执行积案的决心是坚定的,所采取的手段是多样的,措施是得力的,特别是对那些有能力而不履行、企图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中院一定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决不姑息;三是希望没有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端正思想,提高认识,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确定的法律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后,会议当场宣布对一被执行人实施拘留,还有一被执行人当场承认错误并履行完毕判决义务。

责任编辑:景永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