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窃贼胆忒大 五天撬开六辆车

  发布时间:2009-03-10 08:52:21


    司法机关开展的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震慑了盗抢机动车的犯罪分子,但汽车内的贵重物品又成了盗窃犯们又一个关注的目标。2009年2月27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高飞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高飞,男,今年17岁,家住新乡市获嘉县,初中毕业。

    2008年7月10晚,高飞在新乡市红旗区文苑小区西区,趁着没人注意,他用螺丝刀连续撬碎3辆汽车车窗玻璃,盗窃现金230余元和一条价值190元的“帝豪”牌香烟。

    2008年7月14日晚上,高飞在新乡市公路局工程处家属院又用螺丝刀先后撬碎3辆汽车车窗玻璃,盗窃车内钱物,被群众看到,团团将他围住抓获。案发后高飞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高飞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有车一族:一方面要提高警惕,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车内尽量不要放多余的钱物,以确保安全。(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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