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5日上午,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民事口主管副院长郭黎带领本院民一、民二、两个法庭的庭长及研究室主任、民事口部分年轻法官,一行10人到全市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延津县人民法院学习座谈。
延津县法院主管民事的副院长郭国云携民事口三位庭长及研究室主任对红旗区法院同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宾主在该院二楼小会议室进行交流座谈,气氛十分融洽。
郭国云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延津县法院辖区情况、法官人员构成及民事案件类型,并强调:要想搞好调解工作,党组重视是前提,民事法官高度敬业的精神是保障,调解还应注意方法和技巧。该院民一庭原副庭长向红旗区法院的同仁介绍了该院调解工作经验,主要有:真情互动法、直陈错误法、宣讲法律法、类似案例比较法、面对面法和背靠背法。她还说:在调解案件时还应把握好合法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在做调解工作前承办法官要先吃透案情,找准案件突破口,然后对症下药;调解分庭前、庭上、庭后三个阶段进行,庭前调解效果最好,占该院调解案件结案的70%。调解案件时法官还应注意廉洁自律、保持公正,要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要让群众认为你是在为他着想,调解的效果才能达到。该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付振玉谈到调解结案的好处:一是减轻执行口的压力,二是办案人员案结事了,心里干净,三是社会效果比较好。
在听完延津县法院同仁的介绍后,郭黎副院长高度赞扬了该院的调解工作,她说:调解解决案件的理念在延津县法院法官们的思想中铭刻,作为兄弟法院的红旗区法院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迎头赶上,在案件审理中大量运用调解方法,使所审案件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让广大群众满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郭黎副院长还向延津县法院的同仁介绍了本院传统民事案件的近几年的受理数量、案件类型、当事人人员构成、民事口法官基本情况。
延津县法院的同志一致认为红旗区法院作为城区法院,案件数量庞大、审判人员少、办案压力大,民事工作能取得现在的成绩实在是不易。
会后,延津县法院还为红旗区法院的同仁准备了“调解工作经验材料”。郭黎副院长表示下周即安排本院民事口召开“调解工作座谈会”,由几位庭长及资深法官与大家交流调解工作经验,由研究室参加,深入挖掘本院民事调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在全院推广,努力完成省高院“调解年”活动下达的各项指标,开创本院调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