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24 16:15:34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市中院部署的“四查四促”活动精神,弘扬正气,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结合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清理一批审判、执行积案,进一步提升法院的整体工作和良好形象。根据该院的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1年5月19日——8月31日在该院开展为期百天的“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掀起一股办案的新高潮。

    本次办案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竞赛内容:一是办案数量,及时按规定受理和审结各类案件,不挑不捡,不拖拉,不推诿,争做办案先进庭室和个人;二是办案效率,按照又好又快办案的要求,积极推行大调解、巡回审判,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办案质量,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案件质量考评,严格落实管辖、回避、公开审判等制度,裁判文书制作做到适用法律准确,说理透彻,较对细致;四是社会效果,重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改进庭审方法和办案技巧,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思想动向,做好法律宣传解释工作,使当事人官司赢得清楚、输得明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本次竞赛活动的案件包括该院所有现存的案件和新收的案件,参与人员为该院所有承办案件的法官、执行员。通过这次办案竞赛活动,力争做到案件无瑕疵、无超审限现象,做到无错案、无积案、无上访。

    此次活动分设集体奖和个人奖,集体奖即“办案先进庭室”,个人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集体奖一名,个人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奖励采用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办案竞赛”结果将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作为部门和个人年终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竞赛活动表现较差的办案人员,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岗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重视这次活动,对照相应的要求及时厘清存案、积案,加大超审限案件的清理力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规范办案行为、改进办案技巧、总结办案经验。从而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创新出高效、良性的审判执行机制,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法院整体形象再做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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