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人民法院党组立足长远,高度重视创先争优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法院争排头,全省法院创一流,全国法院树形象”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院干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全院干警树立争创信心,强化敢于争先、勇于争先、善于争先的意识。注重“五个结合”,力争把争先创优作为推动法院建设的突破口,不断创新争先创优工作的途径和渠道。
一是坚持把“创先争优”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引导广大干警学习,使学习成为法院工作生活的主流。加强形势政策学习、法治理念学习、法律业务学习、综合知识学习等,建立健全每月集中学习制度、评比通报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化学习体系,在法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突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解决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和态度刁蛮四个方面的问题,形成了作风扎实、办事高效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该院分别建立了了干警和部门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坚持做到工作有指标、考核有量化,把各项工作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同时强化激励措施,实行工作奖励和综合奖励,使“创先争优”的评价更加科学化。
四是坚持把“创先争优”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搞好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公开办案制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有效手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同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配之以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问责制,重新修订、规范整理制度汇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