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始终十分重视警车管理工作,今年以来,特别是自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酒驾入刑以来,该院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完善警车使用制度,狠抓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了驾乘人员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遏制了警车违章、警车私用和乱用等问题,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及时组织全体干警特别是驾驶人员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传达豫高法(2011)182号通报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
二是完善使用制度,落实领导责任。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切实担负起严格警车使用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将警车使用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违反规定使用警车事件的发生。
三是明确使用范围,严格使用时间。坚决执行省高院《规范警车使用管理若干规定》确定的警车使用范围,实行派车审批和假日封存制度,工作日下班之后至次日早上7:30所有车辆必须统一在院内停放,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警车,需经院长批准。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进行通报。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警车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全院。